近年来,食品违规添加现象已屡见不鲜。2020年9月30日,一起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甲醛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在青白江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麦氏兄弟从2017年起一直从事生产、销售牛血旺的工作。
从2018年3月起,为了让牛血旺长时间保鲜,麦氏兄弟在贮存血旺的塑料盒水里面添加了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甲醛,并将添加了甲醛的牛血旺销往广汉市、青白江区等地各菜市场商贩处。
2019年1月,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市场商户进行抽样检查,发现甲醛超标的血旺;同年2月22日,民警在菜市场现场挡获运麦氏兄弟,当场从车上查获27盒牛血旺,随后在其住处现场查获41盒牛血旺和疑似用于添加甲醛的工具,前述68盒牛血旺共计1830公斤。后经检测,血旺中碗装形血旺和方形血旺中所含甲醛含量分别为59.53mg/kg和57.4mg/kg。
与此同时,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刑事附带公益诉讼起诉人,以二被告人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由,要求两人在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连带支付犯罪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麦氏兄弟在生产牛血旺过程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并予以销售,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据此,合议庭作出了被告人麦某兄弟承担一年四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承担惩罚性赔偿金、责令在四川省省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禁止二被告人终身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一审判决。
不良商家能在食物投入甲醛,更易在装修板材、家具加工时使用大量甲醛,所以在装修污染中,我们常常听到“甲醛”这个词。血淋淋的甲醛中毒事件,可以说到了让人闻之色变的地步,做好室内甲醛检测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承办法官提醒违规添加是一直是食品生产领域较为突出的问题,也是监管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对于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而进行销售的,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承担十倍赔偿责任。此外,相关部门还需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添加行为。